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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640100-103/2020-00579 | 發文字號 | 銀政教督〔2020〕3號 | 生成日期 | 2020-09-25 |
發布機構 | 銀川市教育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督導室、市(區)屬各學校: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學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專項督導的通知》(寧政教督辦〔2020〕14號)精神,現就開展學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專項督導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望遵照執行。
一、督導內容
重點督導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和托幼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668號)及中央自治區、銀川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實情況。
二、督導方式
(一)各縣(市)區組織對本級督導部門掛牌的中小學幼兒園進行實地督導檢查,逐校落實防控方案。督導檢查的日程由各縣(市)區安排。
(二)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對市督導室掛牌的學校進行實地督導檢查,督導檢查的日程附后。
三、督導人員
組長:馬小林 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成員:唐金茂 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調研員
謝 萍 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
劉 峰 原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盧 偉 原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調研員
馬西林 原銀川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吳建春 原銀川市第二十四中學校長
王玉山 銀川市閱海中學副校長
楊澤庭 原銀川市教育局教育教學科科長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要認真組織,做實做好本次專項督導工作,邊查邊改,切實把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市(區)屬各學校要提前進行自查,邊查邊改,把各項防控要求落到實處,為學生和家長創造安心安全的學習環境。
(三)督導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做到進入學校要佩戴口罩、測溫、登記并洗手,堅決不搞特殊化。
(四)督導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將專項督導報告報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市(區)屬學校上報自查報告。
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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